搞得沸沸揚揚的江陳二次會雖已在無數驚嘆質疑與逢迎拍馬中落幕,但對中華民國(台灣)來說,其所帶給我們的影響實可謂既深且遠。要言之,若綜觀本次江陳台北會談的過程與結論,除凸顯我國馬政府恣意過當地濫行公權力與對國內本已存在之國家認同爭議逕以傲慢輕蔑看待外,最嚴肅者,當在江陳二次會於十一月四日所簽署的四項協議(即「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準此,本系列文章將在扼要地簡述該四項協議之簽訂背景、內容後,更就該四項協議對我國所可能帶來的利弊得失略舒淺見。
一、以「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各自表述」作為兩岸談判基礎的江陳二次會四協議
眾所周知,馬英九在競選我國總統時,曾藉無數的傳媒廣告與選舉語言大肆宣揚「其個人與中國國民黨同台灣相連結的政治印象」,透過巧妙精美的手法,證諸馬先生最後的選舉勝利,確實一度曾使大部分的國人願意相信「終極統一雖是馬英九個人的信仰,但馬英九自己所承諾的『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的未來須由台灣全體住民(即馬政府口稱的台灣二千三百萬人)自己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即馬政府口稱的大陸)不應阻撓干預台灣人民自主決定的自由意志』,馬英九似會信守不渝」。
可自馬英九宣誓就職、手掌朝綱後,我們卻發現當初馬先生自己所說的那一套,早被如今的馬總統藉各種政治操作棄如敝履,只在馬政府認為有需要端出來哄哄、逗弄國人時,所謂「台灣前途由台灣人自己決定」才又從角落的垃圾堆裡被拾起。這最鮮明的事實就是馬總統藉解構當前我國憲法暨其增修條文所提出之「台灣地區論」,服膺在馬氏台灣地區論下的具體政府行為則係「肯定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於國家主權上的關係是種『特殊的區與區』關係」。
令人最感吊詭者在,為什麼針對同部憲法,與馬氏同屬中國國民黨籍的李登輝前總統與民進黨籍的陳水扁前總統,能據此界定當前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彼此間的國家主權關係是「特殊的國與國」與「一邊一國」,而馬氏卻願意形同自廢武功地否定我們自己與對岸中國皆屬同等地位之國家關係?而若我們自己都先拋棄「至少我們自己相信與確認『我國與中國皆屬各自獨立且相對等的國際法上主權實體』」,那我們真能肯認在美國、中國、日本為首的東亞區域權力合縱連橫中,還會有國際友邦願意在中國仍不保證放棄對我國動武的威脅下與我們並肩捍衛區域和平與保障國人自己的自由民主?
對此等設問的可能回答,除了馬氏自己似可能為謀求所謂「諾貝爾和平獎」的個人榮譽與當前馬政府似決心模仿鴕鳥遇到危險就把頭埋在沙堆裡的「假裝看不到哲學」外,最可能的答案,當似在馬氏心中所縈繞不去的「單一中華民族國家的終極統一論」。
只是一如我們所反覆強調者,在我國,要主張終極統一與否都是每個人自己的言論自由,但只要主張的人成為掌握國家公權力者,就不能自私、貿然地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而在未透過當前之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國人以符合自由民主程序做出公民投票准否的前提下,光憑一己之私即粗暴地悍然推動其對國家主權、國家認同之最終目標的實踐。簡言之,關於我國與中國相互間的國家主權認定,不能在欠缺以我國公民自主決斷做基礎的前提下,就由統治者率性地藉公權力以政策決斷,這無分是主張我國政府名稱更易為台灣共和國,或主張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成為台灣地區,都須如此。唯有堅守這樣的信念,方能確保人民做為國家主權意志基礎的真正實踐,這,才是真正的主權在民。
準此,馬政府在馬英九親自拍板定案我國與中國於彼此間之國家主權的認定係「特殊的區與區」後,果不其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立馬迅即回應馬政府以重開海基會、海協會中斷的會談作為唱和。
事實上,關於台灣與中國間就空運、海運、郵政事務的相互交流及談判,均非始於馬政府時期,據目前所公布的可信資料顯示,自1987年我國正式地開放對中國探親起(蔣經國故總統在位時期),已就上述事務漸次地在彼時之國際情勢與政治氛圍中相互接觸。即便是在甫於2000年上任即揭櫫「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保證不對中華民國(台灣)動武,我們保證在總統任期內奉行『四不一沒有』的兩岸政策」之陳水扁前總統八年任期裡,我國與中國相互間關於上述事務的接觸談判仍未嘗停歇,只是礙於彼此在意識形態與國家戰略利益的考量,無法直接透過具半官方色彩的海基、海協兩會互動,而是透過類如產業公會、運輸公會等民間組織的型態進行。
這也是為什麼當朝馬政府閣員賴幸媛女士會指出「海運、空運也是民進黨執政時期就已在談的議題。郵政合作也是從1993年就已開始」。賴女士的發言顯代表了馬政府的態度,即馬英九似又想透過精美的包裝以含混不清的夾帶式說理來取信國人「你看。我們跟大陸間的四項協議早在李扁時代就在做阿,我們不過是延續嘛,為什麼要反對呢?我們哪裡有賣台阿?我們不過是要賣台灣的水果。如果這四個協議簽下去就是賣台,那李扁時代不早就在賣了嗎?說阿,如果我們有賣台,你們說一件出來看看阿。我們沒有做錯。李扁執政簽不出來的四項協議,我馬英九一上台就做到啦。你們怎麼能罵馬政府呢?我們反正都沒錯。要相信馬政府,你們要是不相信,不然要怎麼辦?」
對這荒唐滑稽的似是而非論述,我們要據理以嚴正駁斥。
確實,一如馬政府所稱,兩岸關於空運、海運、郵政間的交流早在李扁時代就已在進行磋商,而攸關食品安全事務亦屬當代社會所重視,但作為台灣與中國間針對上述事務以簽訂具體交流方案的基礎,在李扁時代與馬英九時代所予肯認者則完全不同。
申言之,李扁時代就已開啟的協商是立基在我國堅守做為一與中國互相對等且各自獨立的國際法上主權實體,而馬政府則斷然地否定前述之「特殊國與國」、「一邊一國」,且代之以其沾沾自喜的「兩岸互不否認之『特殊區與區』」。這種由特殊的國到特殊的區之轉變,顯然無異是種自縛手腳地落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滿心企盼之「以商促統」、「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但絕不放棄武力犯台」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中央政府」。
誠如李扁時代職掌國安體系與兩岸交流的前朝官員們所述,在李扁時期之我國與中國的談判,縱使我們從未鬆口自承與中國相互間的關係「不是一種平等且各自獨立的國家與國家」,但就許多事務性而不涉及國家根本安全利益的事項,都在一次次地折衝過招中取得符合捍衛我國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民權利之進展。此如始自特定假期的兩岸航空直航、金馬小三通以迄空運、海運載人載貨和郵政事項的協商,莫不如此。既然不用公開地自貶「台灣地區」就能在「創造性的模糊」下與中國周旋,那為什麼當朝主政者要大張旗鼓地在「從未獲得中國大陸許諾『兩岸各自表述一個中國』且『從未在具體作為上銷毀對台導彈與公布其海洋武裝部署』」的前提下,心甘情願地由馬總統再三喊話「兩岸關係是特殊的區與區」、「我們自己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難道就只為了實現海基、海協的兩會復談模式?還是追根究柢,是為了那單一中華民族國家的終極統一個人心願?
倘使馬總統的台灣地區論,如其所稱是在我們與中國大陸互不否認的情形下被確立,那我們不禁要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擠身類如G20之世界強權行列與取得聯合國常任理事會席次代表權的如今,所謂世界公認的中國、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的唯一合法中央政府難道會是我們馬總統關起門來自稱的那個「中華民國是中國」?想當然耳,恐怕絕大多數的國家與國際組織只會回以「首都在北京、元首是胡錦濤的那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的答案。既如此,馬總統口中的兩岸互不否認究竟是在不否認啥?難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否認我們這個中華民國只是她的一個地區政府、台灣只是中國的一個地區?
綜上所述,馬政府既高揭馬英九個人所信仰之「終極統一的單一中華民族國家」作為其執政諸項之基礎,自然在重啟海基、海協會談時,會甘於處在與對岸間「只有一個中國、少了各自表述」的基礎上去談判協商。但過往李扁時期基於維護我國根本安全利益與考量兩岸特殊國際情勢所秉持之「創造性的模糊」(即透過人為方式去創造出一種不統不獨不武且不自貶為只是一個地區的模糊以界定兩岸)卻已在馬總統時代透過自承「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特殊的區與區」而被轉化成一種「模糊性的創造」(即透過人為方式自我否定我國與中國在國際法上皆屬一平等且各自獨立的主權體,換言之,係將自我定位模糊化以利創造出實現單一中華民族國家的基礎)。
從而,立基在這「少了各自表述之一個中國」上的江陳二次會四協議,似乎也注定了其將成為我國加速傾向轉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之台灣地區」的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