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正,敬禮, 統帥來了,
大風雨夾雜的泥濘刻劃在腳底,
他注視著一張張驚懼的臉龐,
抿著嘴,他心底不知如何是好。
統帥來了,充滿愛心,他想「做些什麼」,
他困惑地犯愁,隨著的是一大批使命必達的上命下從,
走,為了我們共同的家國,走。
肅靜,迴避, 統帥來了,
層層阻隔的不是末端神經麻痺,
他聽到了一聲聲恐慌的吶喊,
僵著身,他脫口安慰「不是見到了嗎」。
統帥來了,除了愛心,他什麼都忘了,
他拼命地焦急,伴著的是一整群的無助與徬徨,
阿,有愛心的統帥,阿。
立正,敬禮, 統帥來了,
大風雨夾雜的泥濘刻劃在腳底,
他注視著一張張驚懼的臉龐,
抿著嘴,他心底不知如何是好。
統帥來了,充滿愛心,他想「做些什麼」,
他困惑地犯愁,隨著的是一大批使命必達的上命下從,
走,為了我們共同的家國,走。
肅靜,迴避, 統帥來了,
層層阻隔的不是末端神經麻痺,
他聽到了一聲聲恐慌的吶喊,
僵著身,他脫口安慰「不是見到了嗎」。
統帥來了,除了愛心,他什麼都忘了,
他拼命地焦急,伴著的是一整群的無助與徬徨,
阿,有愛心的統帥,阿。
我們肯認這樣的訴求,即(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的政策不應與其他縣市合併升格綁在一起),我們的立論基礎主要源自(國內朝野兩大政黨長期以來對中部需要一個繼台北與高雄外之新的第三個直轄市具政策上的重疊和共識),以此,我們主張中部直轄市既在政策說帖上為國內多數意見承認,且經實證,於我國本島西部走廊之人口分布及產業聚落確實具有分以北中南各自趨向一核心區域匯聚的現實,故我們肯認當前馬政府在政治行動上所倡之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中部直轄市。從而,對論者所持雖支持台中縣市合併升格,但同時要求應一併實踐台南縣市合併升格,高雄縣併入高雄直轄市,台北縣單獨升格或台北縣併入台北直轄市等政治訴求,我們認為,由於各區域應否設置直轄市與我國到底需要怎樣的地方自治,實屬不同層次的問題,故對已符國內主要政治力量與多數輿論所支持的中部直轄市設立案,不應使之與其他縣市是否與如何升格案綁在一起做包裹處理。
對這樣的訴求,我們到目前並無任何修正的想法,當然,如果經過更深度的政策論辯與資訊蒐整,我們若發現我們自己的主張確有盲點與錯誤,我們必會正視與改正我們自己的觀點,公共政策的思辨在成為一個具體政治行動前必然是需要經過無數次的思考與修整,不同的意見匯集將豐富我們自己的視野,也將使實際的政治行動在開展上所可能具有的狹隘與專斷盡量排除。綜此,對馬政府所訴求的中部直轄市藉台中縣市合併來實現,我們是同意的。但對於馬政府在日昨所推動的地制法三讀修正,其中把未來設置直轄市與否的最終決斷權力完全交由行政院做判准,我們深以為極不妥矣。
要言之,09新修正通過的地方制度法,對新設直轄市略以如下內容規範之(縣市合併人口達一百二十五萬以上,即符合申請升格要件,但行政院擁有最終核定權)。的確,一個國家的政府層級究竟是要如何設計,是要走中央集權抑或走向地方分權,又若走地方分權是要採行怎樣的行政層級劃分?凡此種種,自將因一國特殊的情事環境而有所別,而作出這種決定的大抵是掌握了政治發言及參與權的有權菁英階級。但在走過對極權專制以反動而極力爭取到如今民主成果的我國,對重大公共議題若仍任憑掌握國家權力者藉合法化的包裝以遂行其對權力之擅行操弄,則斷非我們所能苟同。以此,當馬政府推動並實現未來於我國攸關新設直轄市與否的最終否准權力竟全賴由象徵行政權與中央的行政院獨佔,我們不禁要問,代表權力分立中的行政權對於新設直轄市這攸關地方住民權益的議題,何以能拒絕來自做為其權力來源之本的國民主權運作參與最終決斷?又,為什麼只聽憑行政權做最終判斷,若立法權對來自地方欲合併升格的縣市提案全交由行政院做最後准否有所疑慮,難道不能對行政院所做出的準否案藉國會公聽會或行使國會調查權的方式以防堵行政權過度地專擅恣意?
從江陳二次會四協議未經國會合理審議就逕自生效,再到馬政府孤注一擲地不顧國內眾多憂慮狂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更緊密經貿結合之協議(ECFA),如今,並藉地制法修正將新設直轄市的最終准否權限一股腦兒地全部劃為中央行政權說了算,馬政府恣意擴權攬權又迴避適當合理監督與拒絕人民參與審議,這難道是我們經過多少前輩努力下所希望見到的政治?自08政黨輪替迄今,馬政府配合執政黨在國會佔有四分之三席次的優勢,一黨獨大的專擅獨行早非新聞,對這種在權力行使上的荒謬,我們除了持續監督抨擊外,也期待能在社會上做更多的努力凝聚宣揚對合理制衡與以台灣主體做出發的信念。
全盤檢討我國的行政層級區劃及思索調整府際間權力配置確實有其重要性,設立中部直轄市以帶動北中南區域發展的整合及開創也有其正當性,但假藉中部直轄市設立包裹以任何縣市都能提出申請卻把最終准否權力攬在執政者所具體運作的中央行政權,這種透過政策口號實踐加以立法包裝的集權專斷,豈難道真是黨國幽靈藉著民主制度的漏洞而借屍還魂?在我國馬政府一黨獨大的新黨國體制下,我們究竟還有多少權利是將要被與正在被侵蝕的呢?
盼了許久,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在我國除台北、高雄兩直轄市外於西部人口稠密區的中部設置一新直轄市的想法總算在2009年的今天可能實現。
長期以來,無分是民進黨或國民黨誰主政中央,對自1950年代以降的台灣經濟社會變動所促發之人口都市化都注意到因城鄉差距所產生的南北、東西、本外島發展失衡。雖或多或少在政黨間的政策上存有差別,但基本的共識是對我國本島西部走廊所呈現之以北、中、南三大區塊的產業與人口聚集有以須在各區塊分別規劃一直轄市做發展火車頭的區域運營構思。這從陳前總統兩次競選總統勝利的政策說帖許台灣中部以「三個第三」及馬總統競選勝出時所訴求之「三都」就可知其梗概。
當然,於民主改革致相當程度的今日,要想順利地在行政區劃上使我國第三個直轄市於中部誕生,不僅得賴行政系統的行動,更要緊的是立法系統針對一應地方法制的修正配合。而在國民黨的馬英九於2008總統大選勝出後,加以在新立委選制下之國民黨國會席次已達四分之三,於今正是檢視政治人物對其所提出之符合我國實際需要的中部直轄市政見能否兌現的最恰當時機。
誠然,對我國現時所需的地方自治究應在行政區域劃分、地方自治團體層級區隔的再商榷、結合對自然環境生態的國土復育與經濟發展產業聚落之總體運營‧‧等項目上採取怎樣的通盤檢討具有多元的不同意見紛陳,但無可諱言,對我國西部分別在北、中、南所呈現的以人口產業環繞一核心區域發展已是現代我國社會所存的現實。更且,對國土與行政區劃的討論導出為兼顧產業與平衡聚落之城鄉規劃早已在國人共識中存有應於中部地區設置繼北高二市外的第三個直轄市。
以此,在當權者實際推動藉台中縣市合併升格以實現中部直轄市的刻下,我們基於對中部區域發展的實際利益及考量我國人口、產業分佈的現實,對馬政府所提出的先單就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之對地制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正配套持肯定與支持的態度。故對論者所持「支持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做直轄市,但要求應將高雄縣市與台南縣市合併升格亦同時比照辦理」,我們以為似非允妥。
申言之,在西部走廊規劃分於北、中、南各以一核心都會帶動整體區域發展既屬國內兩大政黨長期以來在政策論辯上的共識,則何以在中部直轄市外已北有台北、南有高雄之實然下更欲另推台南縣市合併升格?若此是否僅係為設直轄市而設,而非以符總體行政區劃及實際需求作出發?又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既係實現北、中、南區域發展之共識決,則較於台北縣併入台北直轄市或高雄縣併入高雄直轄市實屬不同區域中的相異問題,為什麼要在執政黨併其已掌握國會絕對多數席次而提出先單就台中縣市合併升格修法時,更欲同時綁以其他區域的直轄市擴張行政區劃之討論呢?行政區劃須與時俱進,但政策落實卻須配合複雜多變的政治情勢,這是自由民主制度所必然導致的結果,也許論者或有行政效率不彰的抨擊,但較於阻絕不同意見的獨裁專制,開放給多元聲音論辯的民主制度顯較符尊重人之為人的基礎尊嚴與較能實現藉限制政府權力以保障人民權利。今天不先就國內主要政黨所已取得之中部直轄市共識先予落實,卻又更擴大及於既有的北高二市應否擴張其行政區劃之討論,豈非以本質有異之另個問題擴大既有問題?
誠然,現階段之僅討論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必將阻礙2009年底的縣市長暨議員選舉,而合併後的中部直轄市亦將使政治上及公職的位子減少(少了一位縣市長及數十位縣市議員,甚將因合併後的區域整合使新中部直轄市內的公務員、中小學教師等亦受合併重劃的衝擊),但位子是人開創的,如果合併升格是有利於公眾,且在權衡得失間的比例考量上亦足得致這樣的行動將不會過度地侵害人民權益,那我們怎能以欲維護自己的私益就拒絕接受改變呢?重點在中部直轄市是否真能實現國土區劃與平衡區域發展之政策目標,而非在個人位子之有無,更不應將中部直轄市與其他區域是否要另設或擴大既有直轄市區劃做出不必要的連結。我們需要的不是過多的政治計算與私人位子應擺在哪,而是這樣的公共議題是否真切符合實際需求。
一次的選舉勝負不能決定一個有遠見及高度的政治風骨,投身公共事務者實應謹記以民為本的最初熱誠,我們願以此期許自己及所有為這塊土地獻身的朋友。綜此,我們強烈呼籲,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中部直轄市的政策不應與其他縣市的合併升格案綁在一起。
署名范蘭欽撰寫的兩年前舊文因一句「高級的外省人」於近日的我國社會掀起滔天巨浪,這當然不是有太多閒人沒事找事下的網路爬文翻舊帳,而是台灣社會從去年二次政黨輪替馬政府執政後在親炙這個宛若自詡高級階級的政府統治下所積累的民氣抒發。
在歷經陳雲林訪台的政府公權力粗暴恣意、馬政府高唱外交休兵所揭櫫的一中兩區政綱、被人民看破馬腳的中國旅客來台一天三千夢幻再到而今一意孤行地欲拒絕國會及公民參與審議下的強推ECFA。馬政府好比范蘭欽筆下的高級階級,站在取得權力的金字塔尖頂嘲諷被其統治、驅使的其他低級階級之普羅大眾,更且似乎只有這個政府裡的掌握實質權力者才具有高瞻遠矚的智識,也因此被其統治的與不被其列入分享權力的受驅使低級階級們,則註定只能盲從當今領袖而使被統治者的卑微吶喊成了最無力的自我囈語。
這種使被統治者感到受壓迫與受輕視的的苦悶抑鬱好比回到書本上所記載的台灣民主化運動前之國民黨獨裁統治,而其間的差別竟在當今專橫的統治者卻是透過民主機制取得行使權力的正當化包裝,但同樣的蠻橫卻使我們不禁要問這難道不會太過分?
申言之,在范蘭欽「高級的」與「台灣回歸中國後仍要鎮反肅反」語言背後,不只是隱含著對台灣這塊土地上各族群相互間平等互動的不尊重,也並非只在標誌著欲以迎接中華民族意識及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赤色權貴資本主義獨裁專制取代發自台灣二千三百萬共同國族建構的台灣主體意識與堅持自由民主,其更使聞者難過的是以高級階級的優越去嘲諷批判非其所認定的其他階級。范蘭欽的語言凸顯了統治階層自居高級階級的嚴肅社會問題。
如果統治者都以只有自己才是高級就據此否定非掌權者因屬低級而只配盲從領袖,所以小到台北圓環及貓纜,大到台灣與中國間的ECFA,凡事通通由屬於高級的統治者說了算。那我們真的很好奇,當有那一天遂了范蘭欽之類的高級者心願使台灣回歸中國,這些原本在台灣自詡高級階級的范蘭欽們在赤色中國權貴資本主義獨裁下,既不根紅也不苗正,難道不會被另一個來接收台灣的「祖國」把這群范蘭欽們也當成「不屬高級的低級被統治與被驅使者」?
范蘭欽筆下揭示了階級的矛盾,這不是單純的族群或國族間之反歧視與平等問題,更是一個深刻嚴肅的社會問題,要言之,只要不是掌握權力的范蘭欽們,不管是外省、原住民、客家、新移民或河洛族群,反正就是受到統治者嗤之以鼻的低級階級。
倘使我們漠視范蘭欽們以「反正你們這群低級階級就是不懂」來包裝加速推動ECFA從經濟主權擴及到政治主權的使我國全面依賴倒向中國,那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對自由民主的呼吸與對自己土地的依戀,而更將是被另群龐大專制的更高級統治者劃做更愚昧低級被統治者的思想禁錮與哀愁。
人類的生活多姿多彩,從人文到科技,各式各樣的生活領域隨著人類活動的複雜而更趨繽紛多元。但縱使人類的歷史與生活圈不停地綿延及擴張,在人類社群裡頭的「區隔」卻永遠無法隨著價值多元的腳步而消弭,這樣的呈現其實不難理解,因為每個人都是能自我思考的個體,也因此,不同的意見紛陳才應當是最合理展現人類自由意志的實然。但當把「區隔」限縮在「非我即你」的狹隘二分時,不僅阻斷了多元發展的無限可能,更且造成了偏執的紛爭與無謂,特別是當把語言邏輯上的「非我即你」套用在政治語言場域時,其所呈現的不單是種過度簡單化的對錯觀,更且將流於最惡毒排他的荒謬弔詭。
可人類卻對這種「非我即你」的二分法樂此不疲,從中國儒家傳統的「君子/小人」二分法到二十世紀德國法學家卡爾‧施密特的「敵/我之辨」、二十一世紀九一一後美國小布希前總統的「善/惡國際之分」皆是如此。政治場域一旦進入了「非我即你」的二分,就必會激起另股反動的力量。而無窮盡的擴張二分法之外延與內涵,則成為統治者手中最方便的鎮壓異己秘寶,這樣的情形在當前的我國亦正赤裸裸地由掌握最高權力魔杖的人們不斷地將其發揮到淋漓盡致。撇開操縱極權與特務統治的兩蔣年代不談,從李扁當政時之「愛不愛台」到當前馬統政權的「反不反貪」都是這種政治語言狹隘二分法的最實際展現。
申言之,如果李扁時代動不動的「愛台灣」已成為政治野心者用之即丟的消耗品,則當前馬朝藉所謂「扁案」而操作出的「反貪腐」不也是種透過簡單二分下的你、我區隔攻喧嗎?當愛不愛台灣不是出自言者最熱誠與最直接地對自己祖國土地之殷切關懷,那這樣的愛不愛口號就成了區隔對錯的形式。而政治人物藉由操弄誰愛不愛台就成了攫取選舉勝利的最簡便途徑,這樣的廉價消費,不過只成為另一批政治野心投機者反過來大打被迫害神聖標籤與找出另一套區隔標準的學習樣板。質言之,當李扁體制下的在朝者不停地透過替自己與對方貼上區隔「誰愛不愛台」的標籤以做為分辨我、你的界線時,愛台就成了表面上的全真全善全正確,而吊詭的正在於界定出這種區隔的人卻無法證成,到底他自己是用怎樣的標準去做出誰愛或誰不愛的分野。
單純二分的政治語言區隔在歷經狂飆的絢爛後,終將引起另股的反動與對抗,馬統集團正是掌握了台灣國內對「愛不愛台」的反胃情緒而搶占了被掌權者攻擊的受迫害形象,當國內社會氛圍已厭倦了愛不愛台的荒腔走板,馬統集團即趁勢群起高舉另一個簡單二分法之「誰反不反貪腐」以確立其奪取政權的正當性。當然,陳水扁前總統在自己人格與金錢上的備受質疑就是當前馬統集團藉勢發揮的最佳催化劑。要言之,馬朝統治下的我國,已由馬先生總統及其搖尾系統掌握了評價誰是貪腐與誰不是貪腐的最終決定權,而在今上所欽定的「反不反貪」旗幟下,結合了扁案的全天候二十四小時超拖棚肥皂劇,凡被馬統掌權集團核定為貪腐者,就成了直接連結上「挺扁」、「挺扁就是挺貪腐」、「挺貪腐就是萬惡之首與罪大惡極」、「反貪腐就是全真全善全正確」的荒謬弔詭。就此,我們不禁也要問一個似曾見過的問題,即「到底怎樣才是貪腐與非貪腐間的區隔標準」呢?
當過往的愛不愛台標籤隨著國人的噁心而被漸漸淡忘時,如火如荼的反不反貪標籤卻成了當朝法務部長與監察院長等馬朝權貴所用以合理化自身帶有明顯區隔是不是執政者自己人的尚方寶劍。悲夫至極!台灣社會竟再次地因執政者蓄意操弄的單純二分而被區隔成符合今上喜好與否的反不反貪二元。我們究竟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走出當前之由掌權者恣意評價誰反不反貪的痛苦呢?
如果忠肯地指出現今的國家經濟困頓不能只繫於依賴中國市場的錯誤政策、又或者對因親身見證陳雲林訪台時的公權力濫用與傲慢發出怒吼,可卻因不屬馬統集團眾多搖尾分子之一員,即被惡劣地貼上因唱執政者的反調、因不公開呼天搶地大喊打倒陳水扁之「就是支持馬統集團所定義下的貪腐,所以不管怎樣通通都是錯」,那我們的國家已確實來到互相累積厭惡與怨懟的壓力鍋內。而當前的執政者真還能沾沾於掩蓋在操弄誰反不反貪政治語言下的執政無能與內外國家危機嗎?倘使反不反貪的界線已被執政者拿來做為鞏固統治與打擊異己的自我判定,那我們不得不指出這樣的反不反貪就如同當朝者過往所最嚴厲批判的愛不愛台,既然自己厭惡被劃為非我即你的一員,何苦又拿自己所訂的另套標準來區隔誰是我、誰是你呢?
請停止套用簡單二分法的政治語言遊戲,當握有權力魔杖的人沉醉於使用自己所認定的標準來為被統治者貼上標籤且又拒絕反省時,我們正是來到了必須勇敢地捍衛自身自由權利的關鍵年代,我們絕不會就此沉默,我們定會為了珍惜與傳承那好不容易換得的自由芬芳挺身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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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是我們對陳師孟所言「對錯的一邊」所做出的思考,捍衛一種選擇的自由,不論是國家認同上的選擇統或獨,即便是選擇男女感情上的愛或不愛,都應當保留給人們自己去做選擇。對錯的標準可能必須有一個人類社群生活的合一確定,但卻不能成為用來否定不同意見者的非我即你。選擇自由是何其彌足珍貴,以至於我們可能得時刻省思是否仍然享有與是否使用過當。